本报讯 (记者 陈实)昨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充分发挥本地企业在吸引劳动力方面的关键作用,切实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以制度留人、以感情留人、以待遇留人。 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上,我市确立合理的工资标准,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5元/小时,企业职工加班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善用工环境,企业注重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为职工提供住宿和工作餐补贴,加快职工浴室、文化娱乐、健身等配套设施建设,保证职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树立职工“以厂为家”的主人翁意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解决返乡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问题,消除企业职工后顾之忧,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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