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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用三年时间对口支援绵远镇灾后重建


2008-07-22 07:41: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宿迁日报字体:【

 本报讯 (记者 王国康)昨日,记者从市对口支援绵远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江苏省对口支持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对口支援绵竹市绵远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确保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落实对口支援工作任务。
    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我市将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对口支援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结合绵远镇受灾情况,采取市、县(区)联动方式,由市里统一调度财力、人力、物力、智力,为灾区受援方提供援助。在援建工作中,根据我市财力、物力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受援地区的项目急需程度统筹调配使用额度内的资金和物资,突出援建重点,优先解决受灾群众住房问题,抓紧建设和修复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对口支援期限按3年安排。
    同时,我市将积极参与受援地区的编制灾后重建有关规划,支持建设和修复城乡道路、供(排)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鼓励宿迁企业到绵远镇投资农产品加工及其它资源性加工项目,兴建商贸流通等市场服务设施,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机械设备、器材工具等支持。并将积极为受援地区提供就业服务和人才支持,选派师资和医护人员、帮助培训人才、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异地安排入学入托、有序吸纳灾区劳动力到宿迁就业等。支持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和修复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组织农业科技专家到灾区提供指导服务,帮助灾区发展优势和特色农业。
    此外,根据中央和省要求,在对口援建三年期限内,市本级和各县(区)、宿迁经济开展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每年将提供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不低于上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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