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利 通讯员 承钧
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泗洪人尤新梅是有夫之妇,单巍是有妇之夫,两人在姘居一年多的一天,单巍忽然感觉尤新梅移情别恋,在争取尤“回心转意”无望时,竟将其残忍杀害。后单巍“殉情”自杀未成功。宿迁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单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1万余元。
据了解,单巍与尤新梅系庄邻,均已结婚成家。尤新梅在镇中心经营一家发廊,单巍经常光顾,后二人由普通朋友发展为情人,不顾各自家庭经常在一起姘居。2008年4月初,单巍忽然发现尤新梅对其态度冷淡,似有意疏远自己。即怀疑尤新梅背着自己又和别人好上了,遂质问尤新梅,在争执中单巍打了尤新梅一巴掌。
4月12日,单巍约尤新梅到一出租屋内商谈,欲劝尤新梅与其和好。二人在商谈中再次发生争执,尤新梅收拾东西摔门而去。单巍恼怒不堪,遂生杀人恶念。随后便持随身携带的匕首追上尤新梅,在尤新梅转身时将匕首刺中其右胸部。尤新梅当即蹲下身子,手捂胸部,请求单巍原谅。但单巍此时已下定杀死尤新梅再殉情自杀之决心,再度持匕首刺戳尤新梅背部、胸部、腹部等部位数下,致尤新梅重伤倒地。后单巍又持匕首刺戳自己的腹部和颈部等处,因失血过多昏倒在出租屋内。后来,出租屋旁的住户发现即报了警,两人随即被送到医院抢救,尤新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单巍获救。
单巍的辩护人提出本案是因双方感情矛盾激化所引发,被告人非蓄意谋杀,作案后悔罪态度明显等为由,请求法庭从轻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单巍与尤新梅产生婚外情并姘居,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单巍非但未能及时妥善处理二人关系,反而因怀疑尤新梅心里另有他人就起杀人之心,且持匕首连捅尤新梅胸部、背部数刀,致尤新梅死亡,其杀人态度坚决、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极大,应属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