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实 通讯员 张田 刘须珑)昨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我市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重点优抚对象中有2117人获理赔,理赔金额达284.64万元。 今年以来,市民政系统联合市财政、卫生、人寿保险等单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的通知》,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专项资金、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等四重保障制度。住院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300元,赔付比例为有效费用的80%,最高赔付标准达每年5500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超过两项赔付和补偿费用的,超出部分由重点优抚对象个人和相关部门按一定比例支付。在实施过程中,市民政系统加大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监督力度,组织调研,全面了解重点优抚对象在医疗保障问题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督查对《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落实情况,确保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参保理赔及时、准确、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