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阳楼派出所所长霍耀山违规入股煤矿,可受到的处理仅仅只是“免职”,且本人已神秘消失。据知情人讲,霍耀山为摆平此案,已经花费了1000多万元(10月6日《中国青年报》)。
毋庸讳言,霍耀山案是一起典型的警煤勾结、官煤勾结的腐败大案。2005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等部门曾经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清理纠正官员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当时设了一个最后大限:9月22日。
可是,霍耀山入股煤矿之日,恰恰正是严肃治理官煤勾结之时。这说明,霍耀山本人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警戒”,反而似乎得到了某种“启发”,不惜伪造政府公文非法占有煤矿并多次非法转让。
霍耀山案虽属个案,但从当地政府部门在这样一个毫无悬念的案件上“大踢皮球”的表现,我们不难发现所谓“严格执行”、“坚决查处”的虚伪。“最后通牒”不仅未能在官员内部树立“禁地意识”,反而更多了一层“腐败无意识”。
这或许就是“最后通牒”的逆效应。事实上,以“既往不咎”作为条件的“最后通牒”,本身就带有“色厉内荏”的意思。结果是,“最后通牒”越来越像是在虚张声势,腐败分子反而获取了变本加厉的激励力量。
某种意义上,几乎所有腐败行为都是在放纵或暗示中一天天无所忌惮起来的,当“最后通牒”反而成为一种放纵或暗示的信号,那么官煤勾结自然只能愈发陷入猖狂。事实证明,贪官们是绝不会被区区一个“最后通牒”吓坏的。 (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