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撰稿人孟女士原是一名大学教师。2007年9月,她无意发现由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陈向群、中国科学院院士杨芙清编著的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操作系统教程》第一版和第二版,有多处内容抄袭自己1997年编著的《计算机操作系统》一书,从而拉开了一场费尽周折的抄袭维权大幕。在两场官司碰了一鼻子灰后,孟女士在另一场状告陈向群等侵犯其著作权案中却获得了迟来的胜利。法院判决:被告在对侵权教材重写、修改或删除前,不得重印、再版,同时还须向孟女士出具书面赔礼道歉信并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但3场官司却花去孟女士诉讼费9900元、律师费4.5万元,加上调查取证、误工费和搭进去的时间精力,孟女士苦不堪言:“也就碰上我这么一个人,特认真,跟秋菊打官司似的,非要讨个说法,不然真的受不了。高昂的维权成本也是自己当初不曾想到的。”
北大教授、中科院院士、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抄袭……把这些词搁在一起,这个新闻的杀伤力可想可知。但引起笔者深思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孟女士艰难维权背后,社会公德没落所带给我们良心的蛰痛!
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一场原本涉嫌教材抄袭胜负分明的官司,却几乎打成了马拉松!而且三场诉讼官司,原告仅赢得了其中的一场。从教育部纪委、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北京大学纪委、北大学术道德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直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孟女士才终于找回属于自己的公道。而自始至终,抄袭方都以“科技作品不同于文学作品,表达的有限性决定了作者在创作时的局限性”、“大学教材不同于学者专著,作为科技作品的大学计算机教材更不可能相差很大”狡辩,拒不承认抄袭行为,更谈不上认错和道歉。
这也诚如孟女士所言,遇上了她这么一个认死理,爱较劲的主,不敢想像换成别人,又会是怎样一个不了了之的结果!为什么抄袭者会振振有辞,为什么那么多打假、维权,举着道德大旗的部门都爱莫能助?为什么维权的成本要这么高?这充分说明,我们的社会公德、学术风气,的确日渐滑坡。这时候,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科学院要“小题大做”,修改院士章程加强道德建设;为什么中国工程院今年在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第四条“院士标准和条件”中,要增加“品行端正”的表述。
希腊格言讲,“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当我们的抄袭让道德捉襟见肘,当我们的抄袭让道德节节败退,当我们依赖法律还不能让道德复苏,当我们最终靠法律才获得了那么一点公正,我们的社会公道是否已病入膏肓?
贺拉斯有一句名言说: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今天,当学术道德被随意践踏,当抄袭维权成为精神和财力上的高昂负担,我们的法律还意义何在?我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意义还何在? (宁玉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