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堂堂 10月4日上午,市民肖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她在市区一家美容店里洗眉时,店主竟然收取20元的开张费。她认为,开张费是小事,但商家这种行为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肖女士:第一次听说付开张费
据肖女士讲,一年前就来到这家美容店洗过眉。 3日上午,肖女士再次来到这家美容店,要求做第二次洗眉。店主却以上午没开张,每天的第一位顾客得付20元的开张费。肖女士对店里提出的无理要求表示不能接受。但肖女士心想,洗眉钱早已经付了,不能因为20元的开张费而影响洗眉。无奈之下,肖女士只好先付了10元钱作为该店的开张费,美容店这才给肖女士做了第二次洗眉。
美容店:图个吉利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这家美容店。采访中,美容店店主也承认向肖女士收取开张费的事实。而向顾客收取开张费只是图一个吉利。在宿迁做生意的人都知道,这也是惯例。“当时,她并没有愿意付20元开张费,我们最后只收取10元。”据这位店主介绍,由于当天上午10点多钟,本店一直没有顾客光临,肖女士是第一个来本店消费的顾客,为了图一个吉利,才向肖女士收取20元的开张费,当时也提醒过她,如果不愿意付开张费,那就等到下午再来,不会收开张费了。
工商部门:超出商业范畴
当天下午,记者又采访了工商部门。据工作人员称,向消费者收取开张费已经超出了商业的范畴,商家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强行收取与买卖无关的费用,同时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开张费作为市场内部的潜规则,主要是商家提出,消费者自愿,而非自愿的消费者,商家是无权提出这方面的要求,更不能强行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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