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尾号为6069的赵先生反映,现在许多小区业主将车库改建成小卖部等经营场所。在我居住的单元,还有一家把商品房当作公司的办公场所。请问业主能否利用小区的车库、商品房等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答:宿豫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因此,业主将住宅等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在小区内从事经营的,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除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外,还要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承诺已经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方可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