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尾号为3821的卢先生反映:我的亲戚经笔试、面试被一家用人单位录取,在体检时查出患有乙肝小三阳,请问用人单位能否因此拒绝和他签合同?
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依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以劳动者为乙肝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