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小明
谁是你心目中的好媳妇,你觉得好媳妇应该有什么样的标准?
为了大力弘扬家庭美德,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市妇联、宿迁晚报将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好媳妇”和“十佳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
如果您认为自己或者身边的亲戚朋友符合下列“好媳妇”和“十佳好媳妇”的标准,请参加我们的活动: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具有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助人为乐,是女性的优秀代表。
2.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在家庭生活中有良好的言行举止,并形成良好的家风,是“五好文明家庭”的模范带头人。
3.邻里互助,团结友好。是家庭的“主心骨”、“顶梁柱”;是丈夫的好妻子,公婆的好媳妇,儿女的好妈妈。
4.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在城市,能够立足本职,在本岗位上有突出成绩,做出较大贡献;在农村,能够勤劳致富,是当地实用技术的带头人、种殖养殖示范户,家庭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5.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带头学习、言传身教;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素质高,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家庭环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候选人的产生以自下而上的民主方式,采取自荐、系统推荐、基层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凡在我市常住且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自荐:由本人按照“好媳妇”的评选标准,自己向所在单位或所在妇联组织提出申请;
系统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将本系统的先进人物经过认真筛选、考核,向单位妇联组织推荐上报;
基层推荐:各基层妇女组织可以按照评选标准向上级妇联组织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人选;
社会推荐:社会各界人士可直接向同级妇联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市妇联和宿迁晚报将对各地上报候选人进行审核,从中评选出“好媳妇”100名和“十佳好媳妇”,并联合表彰,其中事迹突出的还将在《宿迁晚报》予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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