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采访组
10月7日,宿城区南蔡乡苏黄村孙桥组一位村民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近日,该村发生一件令人不解的事,村民小组长连村民大会都没开,就同意将100多亩的庄稼地“卖掉了”。村民刚刚得到消息,几台挖掘机已经在农田里挖土了,他们想知道如此“卖土”是否合法?
农民:农田被挖,我们竟不知情
当日下午,记者前往苏黄村孙桥组看到,在黄河古道西侧的一片农田上,有几辆自卸王正满载黄土从农田里陆续驶向一条乡村水泥路,现场有挖掘机和推土机在农田里紧张地作业。在这块农田的中间,偌大的一片土地已经出现明显低洼,比原地面下沉了一米多深。
“连村民大会都没开,就把咱们的庄稼地‘卖’了。听说就找了几个村民代表说一声,就开始挖土地了。这土地是国家的,能这样随便挖吗?”记者在这片农田里,听到当地村民邵某埋怨道:“这一片土地大约120亩,种的是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收成还是很好的。现在要被取走一米多深的土壤,按每亩600元补偿村民损失,上面的熟土被挖走后,以后南北两边高地的雨水都会聚到这里来,以后就没法种东西了。”邵某告诉记者,目前村民并没有拿到补偿金。
在该村民小组的民房上,记者看到一张署名为“南蔡乡人民政府”的取土公告,落款日期为10月6日。当地村民证实,就在这张公告贴出之日,挖掘机已经开始挖农田了。
乡村干部:取土修路是乡里的部署
记者随后采访了南蔡乡乡长助理兼苏黄村党支部书记汤从学。据介绍,目前,从市经济开发区到洋河正在铺设一条公路,根据乡里的统一安排,确定上述地点属于铺路取土区,从这里取出的土方是无偿的,并不是出卖土地。汤先生说,由于这条公路经过南蔡乡境内,本乡有义务提供铺路土源,至于为什么会选择上述田块取土,运到十几里开外去铺路,汤先生说这是乡里定下来的,在别的地方取不出足够的土源。
“提供铺路用土是无偿的,对于村民有一定的青苗补偿。”汤先生说,取土铺路耽误村民种一季小麦,乡里同意按每亩600元的标准补偿损失,取土结束后,村民可以继续复垦。对于田块里的树木以及迁坟,也都有相应的补偿办法。
那么,在取土之前,是否征得了当地村民的同意?汤先生说,在此之前,他们找来十多个村民开过村民代表会,大多数村民没有提出更多的意见,由于不少村民外出打工,汤先生说,现在召集全体村民开会有一定难度。
“这不是卖土地,也不是用于烧砖瓦。”汤先生说,这次挖土修路,是乡里根据上级精神统一部署,乡里另外还要拿出钱来补偿村民的青苗费。记者询问如此取土是否持有相关许可手续,乡里支付青苗补偿的资金来源是什么,汤先生说这个问题他不太清楚。
国土部门:将向责任单位下达停工通知
10月9日上午,采访组就村民反映的情况,来到宿城区国土分局监察大队了解情况。负责人王先生随即找来南蔡乡国土管理所负责人陆先生了解情况。陆先生介绍说,在那里取土铺路是乡政府同意的,乡里取土铺路并没有收益,并非变卖土地,完全是改善交通环境的需要。
那么,如此取土修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监察大队长王先生介绍说,正常情况下,取土应该具有合法的取土手续,而这种手续一般很难办下来。他介绍说,动用农村耕地,审批权限在国家国土资源部。王先生当场查看相关资料,确认上述地块属于一般农田,也是不允许随便取土的。
在采访中,宿城国土分局负责信访工作的张先生认为,出现村民投诉,应该说当地干部事先没有做好工作,如果把村民的思想做通了,取土修路会得到村民们的理解。鉴于上述地块涉嫌无证取土,执法大队决定向责任单位下达停工通知,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